老牛侃治牙——之三(原创)
三、牙髓病治疗方法的选择
牙髓病的临床有各种不同的表现,治疗方法也有多种,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加以选择。
1牙髓病治疗的基本原则
患者治牙基本上都离不开两个目的,一是消除症状,解除痛苦;二是修复缺损,恢复功能。因此,在采用各种方法治疗时应遵循以下原则。
1)尽可能的保留活髓 过去有教科书曾提到牙髓病治疗原则为:“保留活髓,保存患牙”。但这与事实不符,牙髓病治疗绝大多数要去髓,保留活髓适应证少之又少,保存患牙那是理所当然。
保留活髓只适用于无明显症状的深龋,而对于有明显冷热刺激痛的患牙,过去有采用丁氧作按抚治疗,但只能在短期有作用,不能保证长期疗效。因为,这种情况基本上都是慢性牙髓炎,保髓不可能成功。保留活髓的另一种情况是根尖未发育完整的患牙,如前牙冠折及后牙较轻的慢性牙髓炎作活髓切断术,待根尖形成后再行去髓术,这种情况适应证也很少。
(2)有利于牙齿功能的恢复 这主要是牵涉到残冠残根有无保留价值问题,有修复价值的,千方百计治疗,无修复价值的及时拔除,以最快时间解除患者痛苦。例如,一颗早期急性尖周炎的牙,予以拔除加消炎药,随着尖周炎症血液的排除,很快就可止痛。若采用扩根引流,可能要拖数小时乃至一两天才能彻底止痛。当然,要考虑患者体质及其他请况。
(3)有利患者牙列及口腔健康 对无功能或影响口腔卫生的牙,即使能治也应尽量动员患者拔除;对拔后影响牙列健康的,即使不好治也要动员患者治疗,尤其是个别患者牙痛较重而求治心切,要求拔牙以解除痛苦。这种情况需要介绍医疗常识,告知拔牙的后患,以争取配合。
(4)以操作性治疗为主 在牙病治疗中,药物的应用是不可或缺的,有时是很重要的,否则就不是牙医。但要治好一颗牙,最主要的还是操作,还是要千方百计的去除髓腔中的感染源,尽可能少用药。不少牙医对于在根管中放什么药?哪一种药治疗效果如何?做了很多研究,写了不少文章。有的一个牙髓炎或轻度尖周炎也要用5-7天口服药,甚至还打点滴,把治疗效果完全寄托在药物上,这是一种倾向。从国外引进的大管治疗,希望通过扩根达到完全清除感染源,在根管中不主张用药,这又是一种倾向。笔者认为,应二者结合,灵活应用,以操作性治疗为主,认真清除感染源,但不过度扩根;药物只能做为辅助之用,不能完全依赖。
(5)治疗与修复并重 患者治牙的目的是消除症状及恢复功能,但一些牙医往往只重视治疗而不重视修复,其结果是牙治好了,但最终还是折裂或继发龋而拔除。有的即使存在,也因充填体脱落,导致微渗漏二次感染。因此,要把牙体修复作为去髓术或根管治疗的一个重要步骤来看待,认真的完成各个操作步骤。
2对各种治疗方法的实践及讨论
牙髓病有多种方法可供选择,预后有一定差别,有的差别还较大,提出一写看法供参考。
(1)间接盖髓术 适用于无明显刺激痛、无露髓孔、无叩痛,估计洞底离髓腔较近的病例。使用对牙髓有亲和性材料,如丁氧水门丁、进口光固化或化学固化氢氧化钙、聚羧酸水门丁等。操作要点:一是软龋要去尽,否则,遗留在充填体下方,细菌及其毒素可通过牙本质小管侵入牙髓,导致治疗失败;二是钻磨洞底要用球钻,避免穿髓;三是用快机要有足够的喷水,慢机要用间歇钻磨,以避免损伤牙髓;四是邻面洞不能垫太厚,以免影响外层充填体的厚度及固位。
(2)直接盖髓术 仅适用于年轻患牙(根尖未发育完整)意外穿髓,直径在1mm以下,且无污染者,应注意与牙髓炎的露髓孔鉴别。
(3)活髓切断术 仅适用于年轻患牙外伤或意外穿髓、慢性牙髓炎及盖髓术失败病例。
(4)干髓术 已有100余年历史,因具有操作简便、疗程短、疗效较好等特点,过去在世界各国广为流行,在我国为基层牙医治疗牙髓炎最常用的方法。但由于对适应症掌握不严,成功率与去髓术相比差距较大,有人统计,成功率仅为百分三十几。又因干髓剂中含有酚醛成分,故在发达国家已被淘汰。随着去髓术的广泛开展,干髓术应用范围渐小,我们目前仅用于颌间距离小,无法作去髓术病例,还有就是根管细小弯曲不易扩大及充填的上后磨牙,可将粗的作根充,然后再在髓室放置干髓剂。年轻人的患牙牙髓组织丰满,干髓剂难以完全将其干固,较容易失败,因而须慎用。
(5)塑化与空管疗法 过去认为塑化疗法适用于根管细小弯曲的后牙,塑化液能将腐质或残髓固定,从而达到治疗目的。但效果难以与根管治疗比拟,且一旦失败取出较难。试想,腐质若不去尽,怎能与塑化液完全结合?其中的细菌又怎能全部杀死?空管疗法也要依靠根管的清理与消毒后的作用,否则,若单纯依靠根管口放置药物,难以到治疗的目的。
(6)去髓术与根管治疗 是疗效最可靠的方法,前者用于活髓牙,后者用于死髓牙。有的教科书合二而一论述,将活髓牙拔髓与死髓牙清腐混为一谈,这是不科学的。虽然都是去除根管中的感染物质,但二者在方法、器械使用、药物应用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并发症等方面都不完全相同。因此,应区别对待,具体问题待后叙述。
(7)青少年某些年龄段患牙的替代性拔牙(参见本博客第18篇)。